2009-12-10 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
今年以来,苏州市消保委按照“机构设置规范化、硬件设置标准化、日常管理制度化、工作人员精干化”的建设目标,从工作程序、日常服务等方面入手,在基层组织建设原有的“八统一”和“六个到位”的基础上,又专门制定完善了基层分会、农村社区投诉站和企业监督站的《管理办法》和《考核细则》,对基层组织的机构设立、内部管理、投诉处理、宣传教育、奖惩制度等都做出了相应的具体规定,并细化了考核的项目、标准和分值。同时,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,与评先评优挂钩,强化考评工作的约束力。同时,建立健全了投诉处理、信息反馈、统计报表、档案管理等一整套切合实际、操作性强的各项制度规范,统一了基层组织的机构名称、上墙资料、记录台帐、宣传专栏。完善了基层督查机制,加强对基层站点的工作指导,并将各投诉站(点)、受理投诉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、权利、义务、受理投诉范围、流程等上墙或以电子触模屏的形式接受群众监督,切实做到岗岗有制度、环环有制约、事事有规范。
为深入贯彻江苏省消协《基层消费维权“一会两站”规范化达标建设》的工作要求,加快苏州市“一会两站 ‘四化’”建设步伐,全面提升基层维权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。11中旬,苏州市消保委联合各市、区消保委组成考核组,采取随机抽查、听取汇报、查阅档案资料、实地查看、现场提问等形式,通过主体交叉考核、计分定量考核和定性分析考核相结合的方法,对全市基层分会、农村(社区)消费维权投诉站和企业(行业)维权监督站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进行了考核。从考核检查结果看,我市消费维权‘一会两站’规范化建设工作特色鲜明、成效显著,为全市提供了鲜活的经验。本次考核中,100%的基层分会和70%以上的农村社区投诉站和企业监督站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。